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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制药开发中的晶型专利规避策略
摘要
本文主要研究了仿制药开发过程中规避专利的方法和策略。目前,中国制药企业在研发仿制 药时,除了原研化合物专利障碍以外,通常还会遭遇原研的晶型、制剂、工艺等专利障碍。如果按照原研专利 晶型进行开发,面临化合物专利到期后还存在晶型专利期限的障碍,或存在极高的侵权风险,导致产品上市时间延迟,不利于市场竞争。本文基于此,选择不同的角度和方法,提出了研究罗沙司他的共晶化合物以规 避其晶型专利的方法; 为药物有效规避晶型专利提出了卓有成效的方法和路径,并且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 权,加快仿制药开发上市。
仿制药及相关专利策略概述 仿制药在各国政府的大力推动下蓬勃发展。特 别是近年来,诸多“重磅炸弹”级品牌药专利的集中 到期,加剧了国际仿制药市场特别是美国等主流市 场的竞争,更是成为我国医药企业培育出口新优势的难得契机。为降低药品市场价格,使需求人群能 够更容易、更便利地获得急需的各种药品,各国政府 积极鼓励仿制药企业对品牌药进行仿制。美国政府 设立了专利挑战机制和严格而精巧的仿制药审批制 度,即简明新药申请( abbrevitive new drug application, ANDA)[1]。中国政府推荐优先审评同时申报 中美的仿制药和/或采购进行可专利挑战的仿制 药[2]。对于一个药物来说,专利申请的数量往往非常巨大,既包括核心专利,通常为化合物专利,也包括外围专利,如晶型、制剂、工艺专利等;各专利的关系错综复杂,而且一篇专利往往在多国申请[3],各个 国家针对相同专利的权利要求范围以及法律状态各异,这就进一步增加了专利情况的复杂性。即使核 心专利已经过期,但大量外围专利仍然处于有效状 态,继续阻碍仿制药厂家的仿制药品上市,仿制药厂 家仍然难以无风险地提早上市产品。 1.1 仿制药开发的专利挑战机制 医药产业是我国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极具发展潜力。近年来,不少有远见的药企选择开发欧美仿制药,尤其是开发美国市场的第一家仿制药( 首仿药) 。提 到美国首仿药,就不可避免地要探讨其与美国《药 品价格竞争和专利期延长法》 ( 也称“Hatch-Waxman 法案” ) 的关系。美国的《药品价格竞争和专利期延 长法》明确规定, ANDA 申请者可以通过发起专利挑 战,谋求获得更有利“席位和收益” : 第一家提交 ANDA 申请且挑战专利的公司,可获得相对优先的 审评席位和有可能获得市场专卖权; 其中的挑战专 利即为在新药获批后的第5 年的 d 1 递交 ANDA 申 请,同时根据橙皮书( orange book,OB) 中列出的药 品的相关专利,采取第四段声明———声明相关专利 无效或者不侵犯相关专利( 即通常所述的 PIV 声 明) 。在美国,一方面新药拥有者可以获得由于 FDA 审批耽误时间的补偿; 另一方面,为了激励仿 制药的开发,规定如果第一家仿制药厂商( 即首仿 药申请者) 能够采用第四段声明挑战专利并且成 功,则可以获得 180 d 的市场专卖权,而不挑战专利 的 ANDA 申请人,不能在新药获批后的第 5 年 d 1 递交 ANDA 申请,而是需要在新药获批 5 年后才能 递交 ANDA 申请。专卖权过后,其他仿制药才可以 上市销售[4-6]。 1.2 中国药企仿制药专利挑战现状 从国际经验 来看,仿制药企业通过首仿专利挑战取得药物上市, 不仅为企业赢得了巨额利润,也通过技术和资金的积累,为企业下一步新药研发创新提供了重要支撑。因此,在当今医药市场多方博弈的竞争格局中,我国医 药企业在美国提交 ANDA 申请,开展仿制药专利挑 战,争取180 d 独占期,不仅能够以相对较小的成本赚 取比普通仿制药以及国内仿制药品更高额的利润回报,获得与辉瑞公司、默克公司、梯瓦公司等跨国药业 巨头竞争的主动权,更能够迅速提升我国医药企业的 综合实力,从而实现我国医药产业结构的全面调整。 目前,医药市场较为成熟的区域主要集中在美 国和欧盟,使之成为全球仿制药厂商竞争角逐之地。然而早期,国内仿制药企大多因认证缺失、不熟悉法规、专利意识和战略不成熟等,未能早早抓住这场首仿争夺战中的机遇,因而无法赢得这场竞争潮带来 的市场红利。 如辉瑞公司研发的降血脂药物立普妥( liptor, 通用名:阿托伐他汀) 是医药史上第一个突破千亿 美元大关的重磅炸弹药物,该药品专利于 2011 年 11 月在美国失效。而针对其 ANDA 申请和专利挑 战早在 2003 年以后便拉开了帷幕,当立普妥的首仿 竞争在美国如火如荼进行的时候,国内企业却由于各种障碍被阻挡在游戏的门槛之外,只好眼睁睁地 看着这场高回报的竞争失之交臂,实为可惜[7]。近年来,中国药企把握全球大量创新药专利到 期高峰到来的战略机遇,将眼光盯上国际市场,然 而,仅个别中国药企能在国际市场中分得一杯羹。 2011 年,江苏恒瑞药业挑战艾普昔布美国首仿 专利成功,最终取得 FDA 批准并上市,这是国内首 例成功挑战美国专利并赢得创新药注射剂艾普昔布 首仿的 ANDA 申请新药,也开创了仿制药企通过专 利挑战获取首仿打入美国市场的先河。中国药企进行美国仿制药特别是首仿药申报, 还是相对新的方式,且首仿药存在较高的经济利益 预期,是值得中国药企开展的申报方式,同时也需要 企业提早进行准备,包括专利评估、分析、专利策略 准备、技术准备等[8]。1.3 仿制药开发的专利策略 一种药品要上市,往 往涉及多个方面,包括活性物质本身( 即化合物) 、 化合物的制备方法、化合物的检测方法、化合物的晶 型形式、药品的处方( 即组合物) 、药品的制备方法、 药品的使用方法( 即适应证) 用途等; 新药原研企业 往往为其品牌药申请多个专利,将其重重保护起来。我们通常将药品中活性成分的化合物专利称为基础 专利( 核心专利) ,从属专利( 外围专利) 则包括药品 活性成分的异构体、晶型、盐类、制备方法、制剂处方、 新的适应证等,甚至可能涉及特定药物制剂形式,如 特定结构形式的胶囊、异形片和不同的剂量等。FDA 的橙皮书所列药品专利即 OB 专利信息对 于仿制药开发尤为关键。基础专利到期日往往较早,因而也通常视为该药品专利到期日,而从属专利 到期时间则相对较晚,有时可相差十多年。因此,在 基础专利到期较早,技术壁垒较高的情况下,企业通 常优先考虑从到期较晚、易于攻破的从属专利下手, 其中主要涉及的有药品活性物质的晶型专利、药品具体处方的制剂专利、药品的用药方法专利等。晶型专利的主要特点有:
① 为物质专利,能够 从实质上保护药品。
② 因原研企业的研发时间早, 往往保护了有利晶型,专利壁垒较高。
③ 专利保护 的晶型往往是原研药品使用的晶型,而为了规避专 利而改变晶型将使仿制药的生物等效风险增加,晶 型专利能够增加仿制药开发难度。 鉴于仿制药申报和药品上市面临的专利障碍和相 关专利的特点,通常针对仿制药厂商面临的晶型专利、 仿制药开发的专利策略,可从以下几个方向考虑。 改变晶型可以相应改变晶型的结晶度、粒径、溶出特性,进而相应改变制剂处方,在规避了晶型专利 的同时可在一定程度或范围内避开制剂专利的障碍,并且同时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产品竞争力。 其次,如果无法绕开专利保护晶型,则仿制药厂 商要上市药物可能面临一连串的专利侵权的风险; 为了提交美国 ANDA 申请,需向 FDA 提交 PIV 声明,随后仿制药企业将可能会面临原研企业的诉讼, 此策略耗时长、费用高,如无充分把握,代价较高,这 是许多国内企业难以承受的。一旦诉讼失败,那么仿制药企业上市可能面临原研公司侵权的起诉与赔偿。同时,原研公司也可能会选择与仿制药企业达 成协议的保守策略,以一种双方利好的方式和解,近年来首仿专利挑战以和解告终渐成趋势。该策略是最复杂的,也是不确定性因素最高的[9]。 如果以上方法均无法通过,那么仿制药企业只 有被动等待专利过期,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仿制药 厂家将丧失这段时间上市盈利的大好机会,同时面 临后期更大的市场竞争,在此过程中不排除有其他 仿制药厂家挑战专利成功,或许可以坐收渔利。 内容由凡默谷小编查阅文献选取,排版与编辑为原创。如转载,请尊重劳动成果,注明来源于凡默谷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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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沙司他仿制药开发专利分析 仿制药厂商如何规避原研药的晶型专利,是仿 制药开发者在研发之初就需要考虑的问题。本文通 过研究罗沙司他( roxadustat) 晶型专利规避方法,为 仿制药研发者在研发中如何规避晶型专利提供了一 种思路。其化学名为[( 4-羟基-1-甲基-7-苯氧基异 喹啉-3-羰基) 氨基]乙酸,结构式见图 1。
罗沙司他是由美国菲布罗根公司( FibroGen) 研 发的一种缺氧诱导因子-脯氨酰羟化酶( HIF-PH) 抑 制剂,其作用机制是模拟缺氧状态,抑制 HIF 被羟 化降解,从而激活并稳定 HIF,诱导促红细胞生成素 产生,最终达到治疗贫血的作用; 其通过口服给药, 与传统的输血相比,具有更好的使用顺应性; 其在 2017 年底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形 容为“与现有治疗手段相比具有明显治疗优势”的新药,被列为优先审评药物,在 2018 年 12 月在中国获得批准上市,用于治疗慢性肾病或终末期肾病导 致的慢性贫血;其极可能成为一个重磅炸弹级药物, 其预测销售额可为20 亿美元[10-13]。 罗沙司他化合物于 2004 年 12 月 16 日在 PCT 申请 WO2004108681 中公开,此申请进入了中美欧 等,都保护了罗沙司他具体化合物及其盐/酯等,是 其基础专利,到期时间至 2024 年 6 月。随后,为了 延长其药品生命周期,在 2013 年原研公司申请了晶 型专利 WO2014014834 及其同族,分别在中美欧等 国家/地区要求保护包括晶型 A 在内的多种晶型和 与多种氨基酸的盐,此晶型专利可使其药品的保护 周期从 2024 年延伸至 2033 年。仿制药企业若不能 突破此专利的限制,将不能及早上市此产品。 我们本着使仿制药尽早上市又提升自身实力的 目标,对罗沙司他的中国专利规避方式方法、专利策 略等进行了分析、研究和尝试。 2.1 罗沙司他的相关专利 全面分析罗沙司他的专利,发现其存在包括化合物、晶型、工艺、制剂等多 篇专利,主要专利见表 1。
可以看出,原研厂商对罗沙司他化合物的保护 非常重视,也很全面,有 3 篇专利。因此要挑战化合 物专利即无效化合物专利,难度较大且费用等成本 也会较高。而其他专利申请时间较晚,到期时间也 相应较迟,要及早上市仿制药,必须无效专利或者突破专利范围,突破技术壁垒。根据药品领域内的已有经验,突破晶型、工艺或制剂专利堡垒相对容易、 成本相对较低且收益巨大。如果能够突破晶型专利,则在其基础上可以相对容易地突破工艺或制剂 的专利限制。因此,突破其晶型专利对于仿制药的 提早上市有关键性影响[14-16]。有鉴于此,全面、完整地分析晶型专利保护的情 况,为制定专利策略和规避专利方法提供信息/支持和技术建议是非常有必要的。
2.2 晶型专利权范围分析 原研 Fibrogen 公司在 2012 年 7 月 16 日递交了优先权申请,然后在 2013 年 7 月 15 日递交了国际专利申请( PCT 申请) ,依 据 PCT 条约进入中国,相当于在 2013 年 7 月 15 日 向中国递交专利申请,并且在 2016 年 8 月获得授权 公告,其欧美同族也获得了授权。同时,其还有一些 同族申请在审查过程中,见表 2。
根据各专利的授权内容及同族专利申请要求保 护的内容可知,原研公司想要重点保护的晶型为晶型 A,同时也要求保护其他多种晶型和多种盐,包括氨基酸的盐,这些保护在美国获得了授权,且美国是既保护了晶型本身,又保护了晶型的组合物; 在中 国和欧洲目前授权的范围是保护了晶型 A 的组合物,但实质上仍然是对晶型的保护,因为没有关于 组合物组分的其他任何限定,且原研公司仍然在递交新的分案或继续申请仍然要求保护晶型 A 等晶型本身。
2.3 晶型专利审查、对比文件分析 对晶型专利无 效可能性进行分析,首先查阅和分析了其专利审查 历史文件。在中国和欧洲,审查时采用的对比文件 基本相同,涉及对比文件 D1( US 20040254215) , D2 ( CN 201310302822.0) , D3( WO 2013013609) ,晶型 A 主要相关专利及有关信息见表3。根据晶型专利申请的审查过程看,对于新颖性 申请人很容易就克服,只要给出数据认为与 D1( US 20040254215) 中公开的化合物晶体形式不同即可克 服;对于创造性质疑,申请人认为其晶型 A 具有较 好的稳定性等也就是说具有更好的性能而具有创造性,这一观点也被审查员予以接受,且申请人还证明 对比文件 D3( WO 2013013609) 公开的为错误信息, 实际上没有公开罗沙司他晶型任何相关信息而对其 申请的晶型的创造性无影响,也被审查员接受,最终获得授权。从整个审查过程看,晶型 A 的创造性存在可争议性,但仍然被答复通过。同时,根据审查过程中采用的对比文件看,对于罗沙司他晶型 A, 相关的现有技术较少,且还存在可能错误的信息, 对于要无效专利来说,是一种不利的现况[17-18]。2.4 其他有关专利分析 如前所述,罗沙司他除了 存在晶型专利外,还存在制剂、工艺和使用方法等专 利,其中,工艺、制剂和使用方法专利都直接或间接 地与晶型相关,如使用不同晶型可因晶型不同存在不同性质而采用不同处方,得到不同制剂产品,且晶型不同,则原料药制备工艺需要调整,也会导致工艺 可能与专利工艺不同;另外,原研公司保护的使用方 法专利是与晶型相关。因此,如能够规避晶型,则使 用方法专利可相应规避。此外,工艺专利和部分使 用方法专利与晶型专利属于同族专利同时到期; 而 制剂专利是更迟递交的申请,目前还在审查过程中, 若其授权则到期时间比晶型专利更迟,如不能规避 只能进行无效才能使仿制药尽早上市,这样对相关 专利都进行无效,将面临较多的诉讼,较高的诉讼时间成本和费用成本。综合上述分析和面临的各种现况,重点考虑中 国市场,同时需要兼顾美国等市场,结合申报法规, 认为对晶型专利采用开发新晶型以规避专利比较适 宜,这样将来在美国即会涉及第四段声明,侧重于不侵权,既有 ANDA 获得市场独占的资格,也可以避 免更多的诉讼费用等。罗沙司他化合物专利到期相对较早,而其晶型 专利到期相对较迟且与其他专利有较大关联,规避 晶型专利从而突破专利限制,有利于罗沙司他仿制 药的整体开发和各种成本控制,具有较高的实用性 和可行性及经济价值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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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沙司他晶型专利的规避方法 为了尽早上市仿制药,降低风险和费用成本等, 综合考虑后认为开发新晶型是一种较好的选择,于是进行了新晶型的筛选研究工作。 我们使用了多种方法,包括在多种溶剂中,不同条件下结晶,不同的滴加溶剂的方式,微波、超声等 多种条件下结晶,发现可以得到某些新晶型;但通过对新晶型的性质研究发现,所得的新晶型更易转变为晶型 A,即筛选得到的新晶型不适于开发为制剂, 不具有成药性,此种方式不可行。因此,仍然需要筛选其他晶型或者采用其他方式开发可供使用的原料 形式。 我们查阅药品领域内的专利、文献后发 现[19-21],关于复合物,固体分散体的专利申请很多, 关于共晶的专利申请也有一部分,但相对其他类型 显得较少。由此产生一些想法,即是否可以开发共 晶,既规避了专利又提升自我竞争力? 而开发共晶 是否可行和是否有法规支持,我们查阅了 FDA 的有 关法规条款,发现 FDA 发布的《药物共晶的监管分 类》修订指南草案,提供了关于共晶固态形式的监 管分类等信息。FDA 在指南中表示“共晶是由 2 种 或更多不同分子,通常是药物和共晶形成物在相同 的晶格中组成的结晶物料。共晶可以根据需要用于增强药品生物利用度和稳定性,以及在药品制造过 程中提高 API 的可加工性能。其第二组分是非易 失性的”。 根据美国安全物质特别委员会数据库( Select Committee on GRAS Substances, SCOGS) ,结合 FDA 相关法规、指南,认为可尝试采用氨基酸和常用的食 用酸物质,糖类物质、酰胺物质等物质作为共晶形成 物。最终通过实验,我们获得了多种共晶,也发现了稳定存在的和溶解度比罗沙司他晶型 A 更好的共 晶。溶解性较好,有利于药品的溶出和体内的生物 利用度,意味着具有较好的制剂可行性。 通过对专利挑战制度、罗沙司他药物的专利布局情况、侵权和无效可能性等的全面分析,我们选择了规避晶型专利的策略; 而通过研究药品专利文献 和 FDA 法规及安全物质相关的数据库,制定采用开发共晶的具体方式,最终结合实验,筛选寻找到具有较好稳定性和较好溶解度性能的共晶,为制剂的开发提供了一种可能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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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通过对罗沙司他相关专利的全面分析,综合考虑专利、法规、市场、项目进展预计等因素,制定了开发新晶型规避晶型专利及其相关专利的策略; 采用以常用辅料,或者某些惰性物质,或者某些具有保健作用的物质,或营养助剂,或者具有某些辅助药物作 用的物质为共晶形成物,与药品的活性成分一起形成共晶的方式,筛选到稳定性、溶解性比现有晶型更 好的共晶这种非常规的新晶型,规避了晶型专利障 碍;又能够保证药效,甚至可以提高药效。这种策略 和方法,突破了专利限制,提升了企业自身实力,提高了产品竞争力,可以获得较好的市场价值,为规避专利和新晶型开发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和方法; 但 仍然存在一些疑问有待进一步研究、解决。 罗沙司他与其他物质的共晶体,作为药物活性成分的一种形式,在已有的上市药物中,暂未见类似情况,因此原料药如何控制质量标准是未知的尝试, 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共晶体药物活性成分在药品申请上市的行政法规审批中如何看待,仿制药公司如何安排及安排哪些实验提供哪些实验数据,如何撰写申报资料满足法规要求都没有明确法规规定,没有可参考实例,如何配合法规要求还需要细致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