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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判决被告云智联公司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微梦公司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合理开支228554元等。
据鞭牛士消息,天眼查App显示,7月6日,超级星饭团关联公司云智联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与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开,案号(2017)京0108民初24512号,审理法院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该判决书显示,原告微梦公司诉称,被告云智联公司未经许可擅自抓取,并在涉案App(超级星饭团)中向其用户推送和展示来源于新浪微博明星微博的十五类动态数据,使用户无需登录新浪微博即可全面查看明星微博动态。云智联公司的行为破坏微梦公司商业模式,侵害了其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查明后认为,云智联公司抓取新浪微博非公开数据的行为本身即违法;涉案App通过展示部分涉案数据并设置预览或链接,使得其用户可以不经浏览新浪微博广告即可直接查看涉案数据,亦具有不正当性等。最终判决被告云智联公司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微梦公司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合理开支228554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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